1.出院后3-5个工作日可到相关科室复印。
2.所需证件:
1)出院小结、患者身份证、医保卡、代理人身份证及各种有效证件。
2)保险公司承办人员的身份证,保险合同复印件,患者身份证明。
3》司法机关因办理案件,提供工作介绍信、承办人的工作证和身份证、起诉书和立案证明材料,
5.时间:周一至周五08:00-11:30 13:30-17:00(节假日除外)
6.地点:医院门诊四楼档案室复印
7.费用:每张0.5元
(1)权利:有知情权、隐私权、自主权、选择权、申诉权、对医疗机构批评建议权、因医疗事故所造成损害获得赔偿权利。
(2)义务:如实陈诉病情的义务、配合检查治疗的义务、支付医疗费用和其他服务费用的义务、尊重医务人员的义务遵守医疗机构规章制度的义务、不影响他人治疗不将疾病传染给他人的义务、爱护公共财物的义务、接受强制性治疗的义务。
1.患方对医疗行为存在质疑或意见情况下,可进行投诉。
2.五种途径:(1)投诉电话:0795-5649020;(2)来信、来访,(3)医院意见箱,(4)医患办现场投诉,(5)官网及医院公众号等多媒体途径进行投诉。
3.地点:门诊4楼,投诉纠纷办
4.投诉回复处置结果:能当场处理的当场解决,未能当场处理的投诉,一般在登记后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。性质复杂需详细调查、核实的投诉,10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。